南江教资
各学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人员: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川教资〔〕03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县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凡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南江县行政辖区内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我县教师资格认定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今年秋季不面向应届在校学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如有秋季毕业生的学校,应向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报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备案,方可进行认定。)
二、申请起止时间
年9月25日至10月31日
三、申请要求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北京什么医院治疗白癜风好治白癜风天津哪家医院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