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生活网南江地区最有态度的自媒体为了进一步规范平江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报销管理,提高医疗保险经办效率,方便参保群众享受门诊医疗待遇,小编整理了平江县城乡居民年门诊医疗报销政策问答,欢迎大家积极转发让更多朋友知道!
01
参保城乡居民到哪里看门诊可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
★普通门诊报销在我县乡镇卫生院和医保门诊统筹定点村(居)卫生室。
★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在各乡镇卫生院。
★精神疾病普通门诊医院。
02
普通门诊报销金额是多少
参保居民在我县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在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70%。一个结算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元/人。单日单次门诊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
①乡镇卫生院不得超过70元/人次;
②村(居)卫生室不得超过30元/人次;
③精神疾病专科普通门诊不得超过80元/人次。
03
“两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待遇是怎样的
“两病”患者在我县乡镇卫生院就诊时,由医生开具的符合用药范围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比例支付。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元。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两病”患者符合特殊病种门诊享受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享受条件、待遇标准、办理程序可以登陆“平江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