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
根据《巴中市南江县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南江县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公告》的规定(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南江县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部分职位递补拟聘等事项公告于后。
一、递补拟聘公示
经报名、面试、体检、选岗及政审考核等环节,除2名同志体检放弃外,现确定许微等3人为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年10月24日-11月1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如发现上述拟聘人员有违法违纪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规定情形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书面或面谈形式,向南江县纪监委、南江县人社局反映或举报,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逾期举报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二、手续办理
拟聘人员于11月2日上午9点,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县人社局6楼事管股(室)领取聘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在11月5日下午18:00前将已签订的聘用合同交回审查鉴证。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且已与单位签订合同的将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三、温馨提示
1、截止年11月5日,仍未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文件发出后,不报到或报到后不上班超过15天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解聘。
2、根据川委办〔〕30号、川人社发〔〕24号文件规定,此次公开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辞聘、自动离职等视为违约。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承诺书,最低服务期限承诺书经鉴证后装入个人档案。
四、监督电话(区号)
县纪监委:
县人社局:99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