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22日,墨江法院泗南江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原、被告均系墨江县坝溜镇联珠村联珠下组的村民,被告在坝溜镇联珠村下联珠“大良子”地块建盖了一栋房屋,原告认为被告建盖的房屋侵犯了原告的宅基地使用权,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拆除在原告的宅基地上新建的房屋,恢复土地原状。
为了更好的解决矛盾纠纷,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达到以案释法的效果,墨江法院泗南江法庭干警不辞辛苦到矛盾纠纷所在地开庭审理本案,庭审现场秩序良好,不少村民旁听了庭审,起到了很好的法律宣传效果。为更好的了解现场状况,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认真查看了现场,组织双方进行了现场指认和现场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释法析理,讲明政策法规,但因对该地块的权属争议较大,双方无法达成调解,本案合议庭成员将择期合议之后依法作出判决。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涉及农村土地纠纷的案件逐渐增多,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不仅要宣传法律知识,彰显法律权威。如何处理好涉农村土地权益纠纷案件助力扶贫攻坚,更是法院值得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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