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出炉,巴中市成为此次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之一。
那么,四川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哪些地区被列入试点呢?一起来看看:
1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过去:
法官检察官正确行使司法权,直接关系到公平正义。过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问题,不仅难以保障司法质量,而且容易引发责任不明的问题,一旦发生错案,难以追究审理者责任。
现在:
法官、检察官要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追究司法责任制,还将有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专司其职、专门把关。既严格追责、终身负责,将司法责任制之网扎紧扎密;又明确标准、认真甄别,确保依法履职行为不受追究,为法官检察官依法办案吃“定心丸”。
2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打造公正高效的法检队伍建立以法官检察官为主体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模式,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让司法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
重点是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让真正能办案的优秀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提升法官、检察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将优秀法官检察官集中在一线办案岗位,让他们把主要精力放在审判、检察业务上,减少大量程序性、事务性的工作负担,从根本上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进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检察官办案须达到一定数量。对能力素质、廉政作风等不适应岗位要求的法官检察官实行退出机制,避免员额制成为“保险箱”,推动形成“能者上、不胜任者下”的良性机制。
3坚持全省统一的标准程序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遴选我省所有的法官检察官包括领导干部在内进入员额都必须参加遴选。遴选将坚持全省统一的标准和程序,充分体现遴选政策统一性、选拔公正性和高度专业性。
全省全面推开改革后,将逐步实行跨区域遴选入额,为在本院不能入额的优秀人才提供更多选择。同时,扩大法官、检察官的选任渠道,从律师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学者等法律职业队伍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招录优秀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改革以后,初任法官、检察官将首先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任职,上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一般从下一级法院、检察院中择优遴选。
此外,我省还将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加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形成权责利相统一的激励机制;并推动省以下法检两院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为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提供可靠保障。
4这些地区被列入试点成都、乐山、巴中3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以及成都市武侯区、郫县、大邑县,乐山市市中区、夹江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巴中市平昌县、南江县等8县(区)